全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黄山市徽州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8日)
吴 淑 玲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黄山市徽州区第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王恒来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深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今后工作中,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区委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以上率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力促进了区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一)坚定“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担当持续强化
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年共组织开展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支部学习33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先后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18次,动态查摆“四个清单”问题111个,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1起责任制落实不力行为进行查处,以严肃问责倒逼履职到位。探索建立区域政治生态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组织开展党自身面临的重大风险专题调研,排查问题5个、制定并落实具体举措15项。
(二)紧扣“形效结合”,改革创新举措持续落实
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三定”方案,加强内设机构建设。成立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社区纪工委、区国投集团纪委,健全完善基层监督网络。建立派出监察办公室制度和特约监察员制度,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巩固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健全完善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和统一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持续深化“三转”,建立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制度,全年通过协作区办理信访件8件,处置问题线索4件,立案2人,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次。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积极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细化监督执纪和监督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全员培训要求,举办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创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4期,实行精准化培训,提高全体干部执纪执法水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突出“政治体检”,巡视巡察整改持续推进
坚持巡察政治定位,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启动并完成六届区委第六轮、第七轮对20家单位、4个区属国有企业、18个村的常规巡察和对贫困村呈阳村的巡察“回头看”。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运用整改成果。截至目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的58个问题和1个自查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省委巡视黄山市反馈涉及我区的11个问题已整改10个,省委巡视我区反馈的22个问题已整改21个。市委专项巡察和区委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共713个,整改完成率99%,追责问责225人。第六轮巡察共反馈问题364个,已完成整改335个,完成比例92%,清退违规资金51.3万元,追责问责107人,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80项。移交问题线索63件,完成处置53件,其中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8人。
(四)深化“三查三问”,作风建设成效持续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1+N”专项整治工作,将“三查三问”延伸至科级干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1个。完善并落实作风效能联合督查机制,密切关注“四风”新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92次,对2起违反作风效能规定行为予以追责问责。扎实推进“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各单位自查整改问题164个。同步推进“人浮于事、慵懒散拖”突出问题集中攻关,给予提醒谈话1人。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件1人。着力抓好主题教育“8+2+2+1”专项整治和集中治理,深入推进“一卡通”突出问题整治,累计收回错发多发资金63287.64元,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26人。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工作举措,全区会议、发文、监督检查考核同比分别下降40%、43%、77%。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针对特大旱情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开展“四不两直”检查督导5次,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五)坚持“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
正确把握“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完善落实反腐败协作机制,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工作力度,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3件,同比下降3.5%,处置问题线索162件,同比增长3.85%,立案54件,同比增长5.88%,留置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227万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一案三查”力度,坚决 “打伞破网”,全年共立案3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认真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全年共开展回访教育39人次。建立不实信访举报核处结果反馈机制,对3件不实信访举报件核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全力作为。
(六)立足“抓早抓小”,教育监督机制持续完善
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相结合,突出关键少数,督促全区50名党员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谈话函询或违纪问题作出说明或检讨。强化信访监督,全年共主动化解9件40次重复举报,成功做法被中纪委网站予以刊登推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全省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立足抓早抓小,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界限转化,用足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97人次,占65.5%。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59名新提拔重用科级干部开展“四位一体”廉政教育,在全区村级党员干部中开展“以案为鉴、整肃立规”专题警示教育,制定出台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施细则,加强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全年通报曝光违纪案例5起。
(七)注重“律己为先”,示范引领效应持续增强
始终牢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