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3年6月1日至6月2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信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31日向区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会前一刻钟学习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前一刻钟学习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结合信访本职工作开展研讨8人次,学用结合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规范记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8月召开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已规范记录学习研讨重点内容。三是研讨材料通篇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的中心组学习成员已作出个人书面检查,区纪委派驻纪检组9月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加强对学习研讨材料的审核,每次研讨材料由中心组学习秘书和党组书记进行审核,8月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经审核未发现抄袭网络文章行为。
2.针对工作标杆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徽州区信访工作示范乡镇评定办法》以信联办名义下发执行,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区县力度,积极上报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材料。二是制定下发《2023年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9月以信联办名义下发执行;加大涉企信访事项的办理,巡察反馈以来已办理涉企信访事项4件;同时进一步加大与上沟通协调,力争全区信访工作争先进位。三是加大基层信访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今年以来省级以上媒体采用信息3条。
3.针对化解重复信访问题职能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8月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对2020年以来重复访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清单,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工作专班,落实周调度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调度会15次。三是全面推进“137工作法”,区信联办8月制定出台《徽州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6+3”工作举措》,1-10月,国家信访局、省局来信来访重复率指标对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4.针对疑难案件化解调度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以来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清单,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工作专班,落实周调度机制,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调度会15次。二是开展历史积案暨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至目前,省级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省信联办交办历史积案、市百案攻坚案均有效化解。进京赴省越级访指标有效控制,1-10月无进京访,赴省访批次与去年同期持平。
5.针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重要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教育,未发生值班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二是9月份党组会上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6.针对督促指导办理信访事项质效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8月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提升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全面推进“137工作法”,区信联办8月初制定出台《徽州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6+3”工作举措》,重视初次信访件办理,进一步提升全区信访工作质效。8-10月,我区信访件办理出具告知书平均时长1天9小时(全市平均2天2小时),转交督办平均时长2小时34分钟(全市平均4小时),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信访质效有效提升。
7.针对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落实区党政领导接访下访、阅批来信等制度。区级和各乡镇共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91场次,人民满意窗口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明显。二是对照考核办法完成了对各乡镇(社区办)、区直有关单位2022年度区委党建、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信访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按照乡镇5个等次、区直单位6个等次,拉开分值差别;对照上级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9月制定完善了《2023年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以信联办名义下发并严格执行,考评办法指标设置更加科学适用。三是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开展信访调度137次。2023年1-10月,全区信访总量、每百万人信访量对比2021年度明显下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针对2020年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讨论无研究结果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召开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增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一岗双责”意识。二是9月初召开党组会对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将责任分解到党组班子成员个人。三是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排查,将印章管理、物资采购纳入清单高风险等级管理;制定印发《区信访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设置印章使用登记台账,印章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
9.针对资金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党组扩大会上,学习《徽州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徽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规范财务管理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加大对公务接待、物品领取等资金支出的审批,严格审核是否完整规范。9月对2023年1月以来的财务工作开展了自查,对不规范行为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党组书记8月对财务人员及其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进一步提升强化财务管理责任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针对聚焦信访主责谋深谋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党组扩大会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党组成员“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谋划信访工作主责主业意识。二是将信访主责主业工作纳入党组会的必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调度信访重点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9月份3次党组会上研究部署了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和调度信访重点事项,党组会聚焦信访主责主业力度进一步增强。
11.针对民主决策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增强召开党组会的严肃性、规范性意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决策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加大沟通协调,8-9月共召开党组会8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20个。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8-9月研究“三重一大”议题共20个,议事决策过程规范,会议记录完整、准确,党组书记均落实了末位表态制度。
12.针对开展党支部联系点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关于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提升党组班子成员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党组班子成员共同参加,按季度开展相关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和提出合理建议,2023年度已指导党支部联系点开展工作9人次,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不同意见建议9条。
13.针对党费收缴及党建经费使用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增强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意识,对未足额缴纳的183.6元党费进行补缴。二是严格党建经费使用审批,支部七一期间开展的“庆七一、踏足迹、颂党恩”主题党日活动预算经费已经6月党组会研究通过予以在党费中列支。三是党组书记已针对上述问题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杜绝今后再发生类似问题。党费收缴及党建经费使用进一步规范。
14.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严肃性、规范性认识。二是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8月召开了省委巡视暨区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3名成员相互之间批评直面问题,提升“辣味”,相互批评意见共10条。三是完成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本次省委巡视暨区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的制定,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对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整改问题和本次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全部纳入整改清单进行整改。
15.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涉及党课报告整篇使用网络文章2名责任人已作个人书面检查,党组书记8月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区纪委派驻纪检组9月对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9月在支部主题党日大会上学习了《关于深化拓展“两个指数”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做好“两个指数”考评工作意识,严格对照党员先锋指数评分表量化评分指标进行逐项打分。三是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支部书记于10月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会给全体党员上《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宗旨》党课,党课报告无使用网络文章行为。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党课制度进一步落实。
16.针对机关干部教育培养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8月、9月3次召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组织人事、干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强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开展“导师帮带”工作,通过落实导师“五个一”传授清单,年轻干部“八个一”任务清单,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治素质。二是进一步健全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针对局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等开展提醒,2023年度已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教育,部署开展全区信访工作“一最三优秀”评比表彰活动,引导信访系统干部以先进为榜样,激励创先争优。三是进一步夯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信访专员管理制度》,2023年度挂职信访专员4人,通过加大对信访专员的教育管理,其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3580276;邮政信箱地址:黄山市徽州区文峰路62号;邮编:245900;电子邮箱:5143514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