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5日至6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31日向区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行业的重要部署、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9日,利用党组会会前一刻钟形式,全体班子成员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学习研讨。二是9月19日,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形式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专题学习,安排4人进行研讨。三是2023年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讲话精神5次。
2. 针对“重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要论述,持续压实营商环境和民生工作责任。二是对照营商环境季度考评细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劳动力市场监管领域二季度排名全市第三,三季度排名全市第三,较一季度位置前移。三是扎实推进暖民心行动,实行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大篷车”、各类媒体等开展日常宣传,利用招聘会、人社暖心“大篷车”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截至目前,设置宣传暖民心固话彩铃23个,发放人社民生宣传单1.96万张,开设专题宣传专栏5个,悬挂宣传横幅127条,张贴海报392张,举办活动178场次,发送短信7000余条,微信朋友圈推荐广告浏览量8200余次,制作短视频52个,上门入户5855次,省市级以上媒体发布稿件122篇。2023年二季度、三季度牵头“就业促进”“新徽菜·名徽厨”两项暖民心知晓率和满意度均位居全市第一。
3.针对“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理论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工作的能力。二是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绿色食品三大主导产业,通过“百企进百校”“组织部长高校行”“人社局长高校行”“生临企境”等系列人才招引平台,招引高校毕业生来徽就业81人,校企定制74人。创新打造“零工市集”“就业超市”“就业驿站”“就业餐车”“人社暖民心大篷车”,促成供需对接,累计发布3673家次企业岗位48491个次,达成就业意向6759人,新增就业2452人。其中:6月以来,创新打造“零工市集”“就业超市”“就业驿站”“就业餐车”“人社暖民心大篷车”,促成供需对接,累计发布1596家次企业岗位23742个次,达成就业意向1712人,新增就业1336人。三是开展“周三”企业服务日活动,围绕园区、重点项目及重点企业,定期摸排用工需求信息,做到“缺工人数、岗位、技能、工资”四清,落实“人社服务专员”服务机制,有效解决用工需求96个(其中:巡察以来,共解决用工需求66个)。四是落实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围绕社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累计开展技能培训3166人,新增技能人才1783人(其中:巡察以来,开展技能培训983人,新增技能人才713人)。五是加大招才引才力度,赴各高校开展校园双选会,搭建校企“直通车”。目前企业新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层次人才9人。
4.针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定工作抓的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组织学习《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及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职称评审工作水平。二是在抓好线上QQ群宣传的基础上,通过人社专员“入企送政策”、举办政策宣讲会、就业招聘平台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巡察以来,共走访区内企业和社区、搭借招聘会宣传32次,发放政策指南244份,解答职称政策264次,发放政策指南和解答职称政策次数较巡察前增加91.7%,2023年10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12份,电话抽查8人,均表示知晓职称评定政策。三是下发《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全区职称评审工作。开通政策咨询“电话专线”,安排专人答疑解惑,通过对区内已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跟踪服务,已有6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2023年度中级职称评审。截至目前,共认定区内初级专业技术资格20人,其中企业18人,占比90%;线上审核参加职称评审申报56人,其中企业33人,占比59%。
5.针对“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思想学习,今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4次,巡察后组织学习1次,切实提升法治建设能力。二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后,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1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针对“执行法律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提升理论指导执法工作水平。二是对2023年以来的案卷围绕“文书编号是否规范、文书送达回执内容是否填写完整、送达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受理结案过程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未办理延期手续、仲裁案卷中是否摆放过期律师资格证件”等方面开展自查,共自查36件,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到位。今后将加大审核把关力度,由承办案件的书记员对仲裁申请书及其立案的主要材料进行审查,档案归档前,承办案件的书记员和仲裁员再次认真阅卷,审核案卷材料是否规范,依照案卷归档要求归档,防范类似反馈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巡察以来,共办理案件7件,确定专人负责案件材料审核并整理归档。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由主要负责人对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加大劳动仲裁工作材料审核,确保执法程序到位。四是巡察以来,通过日常投诉、12345热线、欠薪平台等渠道接收并处理欠薪线索160余条,为170余名劳动者解决欠薪金额120万余元。持续深入推进“安薪行动”,联合住建部门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实地核查9次,所有项目均按《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与监管指引》落实“一金三制”。联合市监、卫健等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服务行业专项用工检查7家,主要针对服装加工业、足浴业、家具制造业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
7.针对“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巡察后,主动联系尚鸿服饰、尚博服装厂等30余家单位,深入企业宣传小微民营企业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正常参保。此外,切实做实做优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截至10月25日,已电话联系新注册企业416家。累计开展小微民营企业工伤保险宣讲会15次、入企宣传46户,并对300余家未参保单位发送参保短信提醒。2023年新注册企业490家,新注册登记企业中缴纳社保企业数量123家,当年度目前参保率达到25.1%,较2022年度有所增长。二是多举措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对接税务、市场监管部门,按季度定期召开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联席会,交流当前工作存在困难。同时与数据资源局对接申请黄山市一体化数管平台账号,方便实时获取本区新注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精准推送服务,引导参保。
8.针对“社会保障基金不能达到岗位权限互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组成员、社保中心和居保中心负责人认真学习《人社部关于转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研究讨论社保中心、居保中心岗位权限分配事宜。二是经与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委沟通并经10月18日局党组会研究通过黄山市徽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服务中心、黄山市徽州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服务中心机构整合事宜,10月23日已正式行文《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和编制意见请示》至区委编委,目前已经按照请示文件进行人员调整,待编委会通过正式函复我局后开展机构、人员整合相关事宜。整合后将做到会计与出纳分设、征缴类与待遇类业务分离、资格认证工作由单独的人员办理,有效解决社会保障基金不能达到岗位权限互斥的相关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针对“主动协调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共享户籍信息、死亡人员信息,每月获取本地公安部门死亡注销户籍信息人员共计431人,联络区卫健委疾控中心获取死亡人员数据2次,每月遗属待遇发放前与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注销人员进行比对核查。二是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以数据比对、自助认证、入户服务等方式掌握全区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状况,截至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内认证1268人,认证率100%,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年度内认证4407人,认证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内认证17864人,认证率100%。三是自巡察以来,未发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冒领、多领行为。
10.针对“对基层社保业务培训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四镇三乡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巡察整改前,已完成4次培训,巡察后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区基层乡镇、村12次培训,培训人员总数达180余人次,培训会上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了再次学习,并通报了社保基金案件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了乡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经统计,巡察整改前,全区各乡镇经办人员在城乡居保业务系统办理人员注销登记298条、历年补缴210条、人员参保登记37条;巡察后截至目前,全区各乡镇经办人员在城乡居保业务系统累计办理人员注销登记490条、历年补缴550条、人员参保登记57条。二是在区级培训基础上,集中各村两委干部、信息员、村民组长进行全员培训,同时对各乡镇村级信息员开展一次村级平台专项培训,提高村级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工作实效。8-9月开展夏日攻坚专项培训行动,组织专人赴四镇三乡召开以“幸福养老 皖美社保”为主题的政策培训会,围绕居保政策以及村级业务逐项讲解培训,通过轮训和下村指导,各村经办人员业务操作熟练度和准确度得到了明显提升。整改前,全区52个村(社区)信息员独立完成城乡居保业务系统查询仅百余次。通过培训,截至目前,全区52个村(社区)信息员独立完成城乡居保业务系统查询2000余次。
1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徽州区人社系统信访维稳暨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巡察后,开展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谈心谈话13人,其中“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6人,其他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7人。三是各股室、二级机构按照机构改革新职能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印发《徽州区人社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徽州区人社局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徽州区人社局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和制定了徽州区人社局重点岗位廉政防控措施。
12.针对“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徽州区人社系统信访维稳暨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有关论述,指导督促日常监督职责进一步落实到位。二是完善2022年党风廉政档案,并认真落实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巡察后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1次13人,开展日常作风督查3次,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印发《徽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社会保险政策部门、经办机构、基金监督部门职责分工、人员岗位设置,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13.针对“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徽州区人社系统信访维稳暨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进一步增强干部加强纪律建设的自觉性。二是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对巡察组人员现场督查中发现的上班迟到、玩手机的12名工作人员要求各自提交一份检查,并由主要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共提交检查或检讨书12份,提醒谈话12人。三是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上下班纪律等做了再次强调。分管副局长带队抽查上下班纪律及工作状态3次,暂未发现问题。
14.针对“工作不够认真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后,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牵头或者协助其他招聘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加强内容、监督电话等全面审核把关,共审核招聘公告15个。下步将持续提醒区级招聘牵头部门,做好公告中涉及其他部门信息(包括监督电话)的联系对接工作,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二是9月19日,主要负责人、工伤业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工伤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工伤认定工作水平。三是针对2019年-2021年工伤认定案件中巡察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对2022年164件工伤认定案卷已自查完毕,未发现巡察中指出的问题;对2023年至今163起工伤认定案件进行自查,发现3起案件有用人单位提交证人证言上时间没写的情况,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时从2023年9月1日起,工伤认定案件材料审核增加了经办人与复核人签字确认环节,有效防范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接下来将认真审核工伤认定所有材料,规范开展工伤认定工作。四是经党组会研究决定,由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事业股工作人员和劳动关系股工伤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严格程序、材料把关,有效防范因工作不认真细致导致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15.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5日,组织财务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学习招标采购和财务管理等政策知识,切实提升业务经办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对财务时任分管负责同志和现任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开展约谈和提醒谈话,切实强化财务工作领导责任。组织人员对2020年以来付给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23笔费用开展自查,自查无问题。下步,加大资金拨付审核把关力度,确保资金支出规范准确。
16.针对“创业就业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10月30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制定出台《徽州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流程图,对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具体的实施规范,下步认真参照执行;二是9月15日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财务制度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对时任财务分管领导、就业中心主任和现任财务分管领导、就业中心主任分别开展约谈和提醒谈话,树牢资金风险意识,提高责任意识,财务分管领导做到认真审核单位每笔资金支出(包括就业创业资金),做到审核一笔签字一笔支出一笔。三是经9月27日党组会研究,同意对2019年黄山市第五届职工技能大赛期间从就业资金中支付的住宿费用(1440元)予以调账整改,10月30日完成调账。下步将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做好资金使用审核把关工作,不在支出范围内的项目严格不予审批。四是严格开展采购项目服务合同规范性审查,联系本单位法律顾问,对《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服务采购合同》进行审查,针对审查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商服务提供方共同做好规范性整改后待2024年1月份合同一年期满再行予以续签,杜绝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每年年底印发《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服务考核的通知》,对采购项目实施效益评估,促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1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15日,主要负责人组织分管领导、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进一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切实提升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二是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9月7日区人社局省委巡视整改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就该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水平。三是经10月30日党组会研究,对该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专项说明: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区人社局)应提供合理的办公场地”;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已打造成徽州区人力资源市场,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需安排人员驻点开展求职用工对接服务;今后将根据政府服务采购实际情况由招投标中标单位安排专人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市场驻点从事求职用工对接服务。四是联系本单位法律顾问,对《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服务采购合同》进行规范性审查,针对办公场所问题的审查意见(要求乙方派驻工作人员驻点服务),商服务提供方共同做好规范性整改后待2024年1月份合同一年期满再行予以续签。
18.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党组会会前一刻钟形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8月31日党组会专题听取了《人社局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6月29日党组会听取了《人社局上半年党建和全面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打算》,10月30日召开党组会听取了《人社局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4年工作谋划》,均将党建工作纳入工作总结及工作谋划重要内容。
19.针对“统筹协调能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以来,2名新进班子成员积极参加“人社服务微讲堂”、“人社政务服务综窗业务培训”6次,主动学习分管领域外的人社业务知识,不断增强人社工作指导能力以及处理疑难问题能力。积极对接处理退休疑难问题2个。二是重点从就业创业工作中挖掘特色亮点,创新就业载体,推出就业“五服务”活动促进“家门口”就业,带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区实现新增就业284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67.5%。“就业微超市”保姆服务。依托超市商圈设立“就业微超市”展架,将招聘信息制成“商品标签”供居民“选购”,目前79家企业568个岗位“上架”,促成供需对接227人次。“邻工夜市”特色服务。利用夜间商圈人流量大、饭后休闲等特点,每周五开展就业“邻工夜市”招聘活动,共开展招聘会24场,达成就业意向729人。“零工市集”增值服务。依托区人力资源市场和“邻工集市”小程序打造线下+线上“零工市集”,设立“妈妈岗”“零工岗”等灵活岗位,挂牌“妈妈岗”企业7家,提供岗位500余个,对接上岗247人。 “暖民心大篷车”上门服务。通过“暖民心大篷车”将岗位信息、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送至社区、村居、企业以及田间地头,今年来共开展“暖民心大篷车”活动31场,发放宣传资料2900余份。“就业驿站”暖心服务。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布岗、便民咨询”模式,提供“就业驿站”暖心服务,促进企业和劳动者信息互通,共有36家企业提供岗位428个,促成供需对接131人次。三是利用党组会会前一刻钟形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自2023年9月起,党组成员研究党组议题后及时形成决议结果。
20.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党组会会前一刻钟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切实指导做好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二是2023年5月,严格按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任用股级干部1名,程序规范。下步视干部成长以及岗位匹配情况充实股级岗位,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杜绝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到位类似情况的发生。严格执行《人社局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工作计划》,对近两年进入单位的4位年轻干部落实导师帮带制度,每月开展谈心谈话1次,每半年开展工作鉴定1次。印发《关于开展全局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聚焦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班子建设等方面,落实“一把手”与年轻干部谈话10人,其他党组成员做好各自分管领域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三是持续开展人社练兵比武活动,今年以来开设“人社服务微课堂”16期、“人社政务服务综窗业务培训”12期,举办业务测试6期,10月27日起,利用晚上2个小时组织年轻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综窗人员业务培训6期,干部的业务和服务水平得到不断提升。鼓励干部积极参与区里组织的培训以及重要工作,选派副科级干部1名到信访局挂职锻炼3个月、中青年干部1名赴海宁市开展体悟实训、青年干部1名参加区中青班培训、党员干部1名到区主题办工作,不断激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
2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支委会研究主题党日等活动安排不充分,主题党日未按照要求开展学习研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开展“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自8月起,加大支委会对每月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的研究安排,每期主题党日均按要求安排人员开展学习研讨。8月起,共开展学习研讨18人次。年底前将召开支委会研究采购党员政治生日书籍事宜,从党建经费列支。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及时更新2023年党员先锋指数纪实公开展板到三季度,党章修正案解读制度牌已更新上墙,党员公开栏及时公开党费等相关内容。四是积极与区直机关工委对接我局发展党员工作3次,10月30日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确定8名提交入党申请人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下步待入党积极分子满考察期后,再按发展党员程序择优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五是9月7日支委会研究通过,自2024年起,规范执行先锋指数考评程序,按分数高低评定先锋党员。
22.针对“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30日党组会会前一刻钟形式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新形势下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自觉性。二是9月7日,召开人社局省委巡视暨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对照检查材料“一把手”审核把关以及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会前材料审核制度,根据反馈问题及时完善对照检查材料,有效防范对照检查材料跟上年度雷同现象。同时,在开展批评时直接点出对方不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对于2020年度对照检查材料跟上年度雷同的个别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与其开展提醒谈话,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接下来,严格规范召开主题教育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定专人如实记录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3581835;邮编:245900;电子邮箱:hzqrsj302@126.com。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0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