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徽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3年3月3日至4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徽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7月19日,巡察组向徽州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不够到位方面
1.关于“聚焦上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论述,2023年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监督检查18次,开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检查14轮次,推动解决问题51个。
2.关于“协助党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署开展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62家单位开展督查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协助修订《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梳理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责任22条,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23年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167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一体推进“三不腐”不够深入方面
3.关于“‘不敢腐’的震慑发挥不够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监委视频讲座,提升履职能力。二是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加强与巡察、审计、财政、统计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配合。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纪律作风情况督查,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查处。对全区 62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发现作风建设方面问题18个并督促整改。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23年以来立案数、处分数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5%、26.5%。
4.关于“‘不能腐’的笼子扎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纪委监委机关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试行)》,制定《徽州区纪委监委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实施办法》。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对2023年下发的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回头看”。三是对2019年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多发错发资金问题和2020年“两项目两资金”多发错发资金问题进行追责问责。四是持续深化各类专项整治。五是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并完善制度机制,共建立制度机制12个。
5.关于“‘不想腐’的教育做得不够深”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案促治,针对村级项目工程建设监管问题进行一案一剖析,形成典型案例剖析报告;选取4类15个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下发警示教育通报。二是加强日常监管,部署开展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项督查。三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施“徽风廉韵”提档升级专项行动,评选并命名4家全区第一批廉洁文化示范基地。举办家庭助廉、家风故事分享会、廉洁文化演讲等系列主题活动。四是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形成“派驻+督查”联合行动模式,对分局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开展常态化监督, 2023年以来开展督查20次,批评教育21人次。
三、监督执纪执法成效不够明显方面
6.关于“执纪审查规范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二是召开全区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会议,对近年来执纪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完成12个共性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落实谈话、特殊事项、技术措施等相关审批制度。四是扎实开展违规办案行为专项整治等5个专项整治和“两提升、两规范、一整治”专项行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实行台账管理。
7.关于“派驻监督‘探头’不够亮”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派驻(出)机构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派驻(出)机构人员参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省市纪委监委视频讲座等。三是针对“个别区直单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区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约谈,提升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8.关于“基层监督工作质效不够优”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案代训”,抽调多名干部到省市纪委监委专案组挂职锻炼。二是结合“一月一清单”, 协作区与“室组”联动开展监督检查和廉政教育。三是加强村“三员”队伍建设,推深做实“三员合一”微监督模式,全区“三员”共开展监督检查13轮次,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113个。
四、强化作风建设不够持续方面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助区委修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并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贯彻执行。二是紧盯节假日重要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作风纪律情况督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三是督促区国投集团纪委强化日常监督、剖析典型案例、查找薄弱环节、健全长效机制。
10.关于“‘四风’问题尚未根治”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细则,协助区委制定出台《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若干举措(试行)》。二是做优“百家企业评机关”品牌,收集意见建议23条,下发督办单17份。深化“三访三看”工作机制,制发《徽州区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监督工作清单》,督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监督。
五、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1.关于“整改监督措施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全力抓好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七届区委前三轮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4家单位4个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成立巡视整改监督工作组,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
12.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印发《徽州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实施办法(试行)》,二是落实区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机制,要求被巡察单位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整改情况。三是强化整改督查检查和成效评估。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13.关于“领导班子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政治建设,结合主题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4次、作廉政教育报告6次,完成两轮个人自查工作,个人自查问题20个,开展谈心谈话118人,召开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9个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9篇。二是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条例;多形式组织开展支部活动,委主要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机关党支部党建创新项目《监督护航赋能增效 丰富基层治理新路径》荣获徽州区第四届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三等奖,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参与廉洁文化主题征文等活动。
1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论述。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三是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建立“五学五促”学习教育模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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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山市徽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