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2年10月11日至12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信行村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一)抓集体经济发展意识不够强
1.针对“村党组织对新形势下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认识不够到位,抓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能力尚有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深刻理解中国式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增强“两委”班子谋发展、创事业的意识和担当。二是安排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区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到先进村居观摩学习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经验做法,拟定于下半年组织“两委”干部到先进村学习经验,拓宽视野思路。三是年初“两委”班子结合村情实际,研究制定信行村2023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两委”会进行任期规划“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明确村级发展目标,积极谋划增加村集体经济项目,力争到任期届满,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60万元以上。四是村部大楼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底完工并对外出租,每年为村集体稳定增收;年初已向镇里申报2023年扶贫资金项目,谋划新建创业中心,为村集体经济打造新的增长点。
(二)乡村治理不够有力
2. 针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大经验》和徽州区《关于贯彻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等文件,提高社会治理意识和水平。二是村“两委”干部严格落实包片走访制度,结合项目施工宣传、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宣传、秸秆禁烧、防溺水、反电信诈骗宣传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入户走访,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积极配合镇纪委对重复信访问题的调查,确保得到有效处置。
3. 针对“‘平安村’建设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内容和《徽州区“平安联盟”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文件要求举措。二是包保干部及网格员强化纠纷线索的摸排,对重点人群每月走访1次以上,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及时向村委会汇报,确保发现苗头问题尽早解决。三是结合日常走访,积极开展普法和科普宣传,“三八”妇女节邀请黄山市“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普法讲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
4. 针对“村务监督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村监委工作例会专题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及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徽组字〔2020〕30号),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委工作职责和要求。二是村“三员”参加镇纪委组织的“三员”工作业务培训会,提高监督业务水平。三是党支部强化对监委班子的领导,每月列席村监委工作例会,对当月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监督重点事项进行研究,并在支委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并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5月13日,监委会向村民代表大会作2022年工作汇报。
(三)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
5. 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村组干部结合入户走访多次开展家里家外卫生宣传,并协助建档立卡户做好家中卫生清扫,引导村民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二是已于3月份对养殖户的排污口进行了封闭处理,并对吴家前楼沟渠进行了清淤和垃圾清理工作,并与中环洁对接要求按照协议要求做好该区域垃圾清理,目前已得到显著改善;2022年2次通过区人大代表对朱坊污水管网建设的进行提案,该项目已提上日程,并入亚行项目进行,并于4月26日进行第一次设计图纸沟通。三是今年以来,安排环境监督员加强环境卫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月份对江坦环境整治开展了“回头看”,进一步强化工作实效。
6. 针对“政策宣传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二是今年以来,积极落实网格员包保走访制度,摸排大病户并及时上户了解情况,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并协助建档立卡户申请“返贫保”;年初对全村大病户给予分红补助,开展计生户走访关怀活动,改善户上生活。三是日常结合入户走访,继续协助未注册的村民下载反诈APP,对已下载的村民加强指导登录使用,确保反诈APP取得实效;召开“两委”会学习《岩寺镇“无诈村(社区)”“无诈机关”“无诈企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金融村官向村民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以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村民反诈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村“三资”管理执行不严格
7. 针对“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村干部参加区镇组织的“三资”管理的培训学习,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强化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主要是由于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且村党支部书记审核不严导致;5月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班子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镇“三资”中心对2020年以来村级各项报账材料进行审计,信行村对反馈问题立行整改。四是巡察反馈后,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对财务手续严格审核把关,监委会全程监督,并明确村报账员专人负责村级财务档案收集管理,确保财务管理和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8. 针对“村属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该问题系因村属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未严格落实相关财务制度且村党支部书记对财务手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巡察反馈后,村委会已立即向村属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对接通报该问题,要求完善相关款项的收据凭证。二是巡察反馈后,村委会督促村属企业财务工作人员以后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要求经办人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在票据上签字,规范做好收据凭证等档案资料整理,村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村监委将村属企业财务工作纳入监督范围,确保村属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
9.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村干部参加区镇组织的“三资”管理的培训学习,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强化财务管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巡察反馈后,规范做好账簿记录工作和记账凭证单据收集归档工作,村党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审核,确保会计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三是在4月3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村报账员就相关问题作自我批评和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项目实施管理不够规范
10. 针对“信行、江坦两个自然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关于推进村级公共设施项目自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安排村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岩寺镇项目建设专题业务培训会,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主要是由于村“两委”干部对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不够熟悉,规范意识不够强导致;问题中提及的相关项目审计合同,巡察反馈后在镇里已找到,因档案收集整理不规范导致未及时提供给巡察组,现已收集齐全纳入相关项目档案;5月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班子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信行村今年在建的信山环境整治二期项目,已于5月份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项目实施组和监督组,使用材料均经询价和上会研究、签订合同等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按照“一项目一档”要求规范档案管理,村党支部书记对各项程序和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六)村级事务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
11. 针对“民主决策议事程序环节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监委班子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及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正常程序》《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提高民主决策意识和规范议事意识,明确议事权责等工作要求。二是经核查,因会议记录人员笔误且村党支部书记审核不严未及时发现导致,巡察反馈后,所有会议录经书记审核签字后才可作为报账材料上报;5月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巡察反馈以来,会议记录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记录每次会议情况,并规范做好“四重”事项决议公开材料报送工作,村党支书记严格审核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和相关报送材料规范严谨。四是巡察反馈以来,村监委按照要求对“四议两公开”事项开展监督,每月在支委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保障“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
12. 针对“重复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监委班子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及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正常程序》《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提高民主决策意识和规范议事意识,明确议事权责等工作要求。二是巡察反馈以来,会议记录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记录每次会议情况,并规范做好“四重”事项决议公开材料报送工作,村党支书记严格审核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和相关报送材料规范严谨;今年以来,每次会后及时动态更新“四重事项”议事台账表,以便统筹安排议事事项,有效避免重复议或漏议等情况。三是巡察反馈以来,村监委按照要求对“四议两公开”事项开展监督,每月在支委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保障“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
13. 针对“事项决议或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反馈涉及的水渠清淤项目多支出的用工工资已全部退回指定账户,今后每年年初制定的大工、小工工资方案单独做好台账,杜绝此类情况发生;5月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巡察反馈以来,村监委按照要求对“四议两公开”事项开展监督,每月在支委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保障“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
14. 针对“决议结果报告有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村监委班子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及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正常程序》《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提高民主决策意识和规范议事意识,明确议事权责等工作要求。二是巡察反馈以来,会议记录人员按照要求认真记录每次会议情况,并规范做好“四重”事项决议公开材料报送工作,村党支书记严格审核并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和相关报送材料规范严谨。
(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
15. 针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委班子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增强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已于3月10日和4月3日分别规范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4月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在会上就本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做出表态,并做了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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