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寺镇上街社区党总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24 17:35信息来源:徽州区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21011日至124,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上街社区党总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36反馈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一)重点工作落实不够有力

1.针对“2022年7月镇党委下发的文件《岩寺镇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未及时组织学习,未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举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坚持落实会前学习党性教育一刻钟制度,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政策文件,强化社区党组织责任意识,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二巡察反馈后,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岩寺镇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及其他各项文件,党总支书记强调按要求抓好落实相关具体工作举措,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档案整理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重点工作。

(二)棚改搬迁后续服务有欠缺 

2. 针对“居民居住分散,部分社区‘两委’干部深入居民家中走访较少,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重温党规、党章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党的群众路线实质和根本要求。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两委”干部常态化深入村组走访,月底召开“两委”会,对当月走访联系服务群众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做到知民情、解民忧。三是巡察反馈以来,村组干部通过走村入户、电话联系、微信答疑、社区活动等多种方式开展大病申报医疗救助、房屋维修审批等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三)“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打折扣

3. 针对“财务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支出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财务制度,提高“三资”管理意识,熟悉相关流程;安排社区干部参加区镇组织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提升“三资”管理业务水平。二是巡察反馈的临时用工重复计酬已全部退回;已由镇党委集体约谈,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三资”中心5月对上街社区2020年以来的各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审计,未发现类似问题,对反馈的其他问题立行整改。

4. 针对大额资金支付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务支出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财务制度,提高“三资”管理意识,熟悉相关流程;安排社区干部参加区镇组织的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提升“三资”管理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系因社区干部财务知识欠缺,采取了垫付的方式导致,已由镇党委集体约谈,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三“三资”中心5月对上街社区2020年以来的各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审计,未发现类似问题,对反馈的其他问题立行整改。

5. 针对无依据调整账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系因村级财务人员与镇“三资”中心对接不到位导致,已于5月初补充调整账务说明。二是“三资”中心5月对上街社区2020年以来的各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审计,未发现类似问题,对反馈的其他问题立行整改。

(四)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6. 针对“项目实施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推进项目自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岩寺镇村级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安排社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岩寺镇项目建设专题业务培训会,提高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系因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具体负责人发生了变更,相关工作交接不到位,导致档案资料出现与实际不符情况;但因社区“两委”干部缺乏项目管理知识,导致未按规定委托镇政府进行招投标,而是采取简单询价的方式进行发包,已由镇党委集体约谈,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巡察反馈以来,监督委员会按照要求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项目建设等重点监督事项进行研究,并在“两委”扩大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保障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7. 针对“未依规扣留质保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推进项目自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岩寺镇村级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安排社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岩寺镇项目建设专题业务培训会,提高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因社区“两委”干部缺乏项目管理知识,导致未按规定扣留质保金,已由镇党委集体约谈,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巡察反馈以来,监督委员会按照要求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项目建设等重点监督事项进行研究,并在“两委”扩大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保障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五)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8. 针对“‘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徽州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讲稿》,提高规范议事意识,熟悉相关流程和要求。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规范详实。三是安排监委主任参加镇纪委组织的村居“三员”业务培训会,提高履职意识和水平;巡察反馈以来,监督委员会按照要求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四议两公开”和居务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等当月重点监督事项进行研究,并在“两委”扩大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保障今年以来“四重事项”均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居务公开及时、全面、规范。

9. 针对“居务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徽州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讲稿》,提高规范议事意识,熟悉相关流程和要求。二是开展居监委业务培训会,由老居监委主任对现任班子成员进行监委业务培训,提高监委班子履职水平。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居监委按照要求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对当月监督重点事项进行研究,并在“两委”扩大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并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六)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0. 针对“二级支部书记履行工作职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党总支组织委员主题党日前对二级支部党务工作者加强指导,党总支副书记和三个二级支部书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规范无误。二是二级支部党务工作者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引以为戒,杜绝以后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11. 针对“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和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党总支组织委员每次主题党日前对二级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指导,党总支副书记和三个二级支部书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规范无误;拟定于“七一”前组织党员实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形式。三是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12. 针对“警示教育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每月主题党日,组织社区党员重温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镇纪委编发的《警示课堂》,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多形式强化党员纪律意识;拟定于“七一”前组织党员实地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强化教育效果。二是召开党员大会,对近几年社区违纪党员进行通报并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三是2021年至今,上街社区无党员违纪受处分,今后,若有党员违纪受处分,则要求其在通报大会上谈认识作表态发言,会后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使受处分党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516786;电子邮箱:83819769@qq.com;邮寄地址:岩寺镇南山路191号,邮编:24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