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寺镇虹光村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24 17:31信息来源:徽州区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21011日至1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虹光村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36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

(一)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不够有力

1.针对“产业发展比较薄弱,党支部抓产业发展未明确具体工作推进举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中关于乡村振兴方面的内容,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试行村级实体经济发展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收入挂钩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关于乡村振兴方面的内容,增强班子创业干事意识和当担。二是安排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区委组织部组织的村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到先进村居观摩学习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经验做法,拓宽视野思路。三是年初“两委”班子结合村情实际,研究制定虹光村2023年度工作计划;515日召开“两委”会,进行任期规划“回头看”,结合村情实际,进一步完善明确村级发展目标。四是持续深化收储村内闲置房屋,深化拓展“童趣一条街”升级改造,吸引研学机构,提升业态,壮大村集体经济,截至5月底,已完成打造儿童运动健身广场、童趣小卖部和茶歇点各1个;年初通过“引进企业+强村公司”模式,与黄山梦之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完成打造并投入使用,为村集体每年保底增收15万元;有序推进程啸天故居复原展陈项目,截至5月底展陈已大体完成,下一步拟通过宣传吸引游客,创造新的增收点。  

(二)为民办实事力度不够

2. 针对“新进班子成员农村工作经验比较缺乏,主动深入群众走访不够,了解百姓需求不多,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内容,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为民服务意识。二是今年以来,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两委”干部常态化深入村组走访,月底召开“两委”会,对当月走访联系服务群众情况进行通报点评,确保切实做到知民情、解民忧。三是建立传帮带机制,在重要工作中,由老班子成员协同新进班子成员开展推进,丰富新进班子成员基层群众工作经验,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更好地落实。四是忠堂组污水处理项目已于4月底完工,石川组污水处理项目拟于5月开始规划设计,预计下半年开工,生活废水乱排现象将得到有效改善;已于4月底对石川至虹梁至忠堂道路安装路灯150盏,实现全面亮化,并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有效解决村民出行不便问题。

(三)食品安全协管不到位

3.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参加徽州区2023年度乡镇市场监管“四员”能力提升培训会,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履职能力;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徽州区《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乡镇市场监管“四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和考核细则,压实信息员和协管员的工作责任。二是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市场监管“四员”工作要求,每月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好月报表上报和档案整理,村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相关材料规范严谨。三是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四)村财务管理不严格

4. 针对“报账审核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区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熟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办事程序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三资”中心于20234月对2021—2022年村级各项报账材料进行审计,虹光村将对反馈问题立行整改。三是巡察反馈以来,严格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村党支部书记对财务手续严格审核把关,监委会全程监督,并明确村报账员专人负责村级财务档案收集管理,保障财务管理规范化。四是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5.  针对“村‘两委’干部参与项目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区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熟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办事程序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系因村干部缺乏项目管理规范意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违规替运输公司开具发票代收工程款,巡察反馈后,已要求该运输公司开具相关说明,今后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是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6. 针对“执行询价制度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区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熟悉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办事程序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系因商户无对公账号,故委托个人代收,巡察反馈后,已作相关说明。三是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村级自建项目实施不规范

7. 针对“未研究先实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岩寺镇关于推进村级公共设施项目自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安排村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岩寺镇项目建设专题业务培训会,学习培训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内容,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主要是由于村“两委”班子项目建设程序意识不够强,巡察反馈后已被镇党委约谈,要求以后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巡察反馈后,对虹光村2020年以来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虹光村正在建设的抗旱水源池塘项、村口涵管更换等项目均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制度。

8. 针对“工程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岩寺镇关于推进村级公共设施项目自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安排村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岩寺镇项目建设专题业务培训会,学习培训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内容,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主要是由于村“两委”干部规范意识不够强,又因承建单位无对公账号,故委托个人代收,2022年以来,虹光村支付相关款项时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收款方提供对公账号才予支付,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9. 针对“合同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岩寺镇关于推进村级公共设施项目自建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岩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安排村党支部书记、项目负责人、报账员参加岩寺镇项目建设专题业务培训会,学习培训项目建设管理相关内容,提高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经核查,系因项目负责人规范意识不够强且村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不严,巡察反馈后,已对相关合同、协议书进行检查完善。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巡察反馈后,对虹光村2020年以来的项目相关合同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六)村务公开不严谨

10. 针对“对公开内容未进行审核、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徽州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讲稿》《徽州区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2021版)》等文件,提高对村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监督工作职责和要求;二是巡察反馈以来,监督委员会按照要求监督村级财务等村级事务公开情况,村党支部书记对公开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相关公开内容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同步公示,保障“四重”事项规范公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七)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

11. 针对“未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徽州区党建带群建促乡村振兴满天星的实施方案》,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民主议事要求。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各项会议均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详细、如实记录会议讨论决策过程。三是巡察反馈以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对村级民主议事程序认真开展监督,并在每月“两委”会上汇报,支部书记均对会议记录审核并签字,保障各项重大事项议事均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

12. 针对“‘四议两公开’议事环节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班子学习《徽州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讲稿》,提高规范议事意识;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监委会监督工作职责和要求;安排监委主任参加镇纪委组织的村居“三员”业务培训会,提高履职意识和水平。二是巡察反馈以来,监督委员会按照要求对“四议两公开”事项开展监督,并在“两委”扩大会上进行汇报;监委主任按照“三员”工作要求,主动履行监督职责,按时报送廉情月报表,保障“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执行。

13. 针对“决议内容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班子学习《徽州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讲稿》,提高规范议事意识;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监委会监督工作职责和要求;安排监委主任参加镇纪委组织的村居“三员”业务培训会,提高履职意识和水平。二是对反馈不合规的决议内容已召开“两委”会重新研究,提交下一次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决议。

14. 针对“决议结果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两委”班子学习《徽州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讲稿》,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明确工作要求。二是巡察反馈以来,“四重”事项拟提议内容报告单、决议内容报告单、实施结果报告单,均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村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三是4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村党支部书记和填报相关材料的具体负责人就该问题开展严肃自我批评,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八)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15. 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集中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对党员发展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准确掌握发展党员标准和流程;安排村组织委员参加镇党建办组织的党建工作培训会,提高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二是今年以来,虹光村党支部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有关规定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和“培养关”。三是523日,镇联村领导受镇党委委托,对村“两委”班子进行约谈,同时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查,郑重表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9-3587137;电子邮箱:3474412380@qq.com;邮寄地址:岩寺镇虹光村村委会,邮编:24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