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24 17:23信息来源:徽州区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21130日至1220,区委第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28日向区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的二十大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内容纳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将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二是20232次、第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集中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安排4位同志围绕《意见》内容开展深入研讨交流;三是坚持督促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并475次党组(扩大)会上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一季度学习强国学分情况进行通报,浓厚学习氛围;四是221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部署安排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徽州区有关工作,各有关股室、中心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积极配合,高质量完成了综合文字材料撰写以及相关档案台账的整理工作

2.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

2针对医保改革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1-4月份的基金运行分析,目前我区基金运行基本平稳;推进信息化建设,市三院及新晨医院已完成异地就医接口和处方流转平台接口改造,进一步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三是开展政策宣传“四进”工作,积极宣传异地就医政策,提升异地结算率。截至目前,全区城镇职工异地就医共181人次,其中异地即时结算141人次,异地结算率77.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跨省异地住院共计401人次,跨省异地即时结算267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率66.58%

3针对项目实施进度较为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股室、中心按照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合理安排项目支出,目前已从专项资金列支了第一批基层示范点和乡镇医疗服务窗口设备采购费用、医保信息化建设专网费用,现已使用19.82万元,已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二是已与亿佳传媒广告签订政策宣传合同,租赁城区电子大屏幕进行医保电子凭证宣传,进一步扩大电子医保凭证宣传覆盖范围。三是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已实现电子医保凭证扫码装置全覆盖,全区2家综合医院及7家乡镇卫生院已同步配备了刷脸装置,全面提升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的硬件设施;四是每月初定期对全区两定机构的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医药机构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截至4月底,全区医保电子凭证结算45255人次,定点药店结算率70.15%,较上月提高0.72%

4针对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医保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7个乡镇及4个社区配备办公设备、宣传设施共计投入19万元,积极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目前全区已建成11个医保基层服务点;二是426日的党政联席会上,研究通过了开通基层示范点医保专网的有关事宜,开展专线布网工作,目前已实现基层服务点全覆盖三是针对群众办理事项需求,已将报销材料收集慢性病申报等9项高频办理事项下沉至各乡镇;四是积极开展政策进社区、进企业、进医疗机构等宣传工作,组建宣讲队伍,目前已开展宣传16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五是着力提升12345热线办理实效,1-4月共收到平台投诉件13件,均按照流程在办结时限内办理完成,群众满意度达100%

3. 医保基金监管不够有力

5针对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开展的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均安排党组班子成员带队,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一组,避免出现一名执法工作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现场检查的情况;二是在对呈坎镇、潜口镇区域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过程中,邀请医保监督员一同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同的监督、宣传,形成医保基金监管合力;三是强化对医保监督员的政策培训,421日组织召开全区医保政策培训会,对10名社会监督员开展集中培训;四是制定2023年度医保稽查工作计划,明确全年任务时限及责任人,确保监管无“漏洞”,检查无“死角”;1-4月份开展全覆盖检查、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违规纳入医保报销整治、严防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以及DIP特殊病例单议专家审核交叉互查;五是印制2023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并于317日与全区87家两定机构进行现场集中签订,并针对协议内容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培训。六是47日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将一名工作人员调整至局执法岗位,承担法规和基金监管股部分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局行政执法力量配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

6针对主要负责人未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主要负责人就未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问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及时整改;二是2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并对我局2023年度廉政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建立了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排查表,并在政务公开网公开,进一步筑牢廉洁底线;四是在党组(扩大)会议及全体干部会上,党组书记对局作风效能工作进行重点强调提醒4次,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局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开展效能督查3次,工作人员均严格遵守作风纪律,未发现迟到早退、上班串岗等现象;五是29日对全体干部开展作风效能工作集中谈话,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均做出表态发言;六是各股室中心均已明确责任分工,并将责任分工进行公开,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人,今年以来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均有序推进。

  5. 财务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7针对预算执行不到位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班工作餐等不合规支出全部退回巡察指定账户,及时补齐工会支付职工住院慰问费证明材料,同时举一反三,成立财务自查工作小组,对20201月以来账目开展自查,共查出问题3个,均已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均严格按照公车租赁事前审批要求将公车事前审批单附在结算清单之后;三是办公用房维修费等大额支出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事前询价,规范采购流程。四是424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预算法》《会计法》,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执行财经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财经纪律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遵守财经纪律的良好氛围;五是修改完善《黄山市徽州区医保局财务管理制度》《黄山市徽州区医保局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及采购程序;六是54日分别对务经办人员进行约谈、对财务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树牢规范财务支出意识;今年以来,严格把关各项财务支出,开展财务支出抽查3,分别检查三公支出3笔、津补贴支出3笔、3000元以上大额支出4笔,均较为规范,基本符合财务支出要求。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6.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8针对党建引领业务发展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20日分管领导带队赴歙县调查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的违规行为,函告歙县医保局开展协查工作,及时追回歙县人民医院和歙县昌仁医院涉及医保违规资金。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两定机构开展检查,抽取全区15家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涵盖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是47日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各股室、中心向党组汇报了一季度重点工作、当前存在问题以及二季度工作打算,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9针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16日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二是今年以来召开的党组会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非党组班子成员未参与表决,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办公室按照要求进行工作分工,明确了一名党员干部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记录规范。

10针对党建工作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谋划党建创新项目,以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落脚点,以“政策透明、微笑服务、信用监管”为主要内容,打造“阳光医保”党建品牌,已于425日党员大会研究通过二是究制定了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安排表,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目前3月份消费扶贫活动、4份祭英烈活动、5月份干部上讲堂活动已完成。三是323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研究通过了区医保局设立支委会的工作方案,并于55日召开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310日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222日和310日分别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同时按照要求开展了会前谈心谈话,并就具体工作提出了批评意见,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310日主题党日活动上安排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党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意识;四是及时开展了1-4月份党务公开工作,更新2023年度党员先锋指数公开表;五是227日、330日支部书记均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均按时按质完成了党务公开

12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内部开展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工作,对近三年新招录的年轻干部,均安排了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任帮带导师,有针对性的开展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二是加大年轻干部交流锻炼力度,将一名工作人员轮岗至法规和基金监管股担任行政执法部分工作。三是54的党组(扩大)会上,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四是经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启动股级干部任免程序,推荐吴丽丽同志为区权益中心副主任人选,并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9-3517877;电子邮箱:hzqybj@163.com;邮寄地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23;邮编:2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