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2022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科技经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9日向区科技经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针对“未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区科技经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防灾减灾以及粮食安全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组织学习《黄山市“十四五”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黄山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黄山市“十四五”防震减灾规划》和《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市徽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徽政【2021】20号)精神,5月12日党组会上研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进展情况,2月20日和 5月5日分别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部署我局重点工作。三是制定《区科技经信局2023年“一改两为”实施方案》,于3月13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实施;在工作中及时研究部署上级会议精神,如今年以来,及时传达学习市区两会精神、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省新春第一会精神等等。四是每月牵头开展安全生产包保检查,共检查企业34户次,发现问题74个,均已现场督促完成整改;切实加强非煤矿山行业管理,2月24日,党组书记、局长范春伟带头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整治检查,发现问题4处,现已全部整改。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2)针对“党政班子统筹协调能力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成员通过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方式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促干强本领提升能力促履职,3名党组成员的“学习强国”学分均位于全局前三名。二是制定《党组听取工作汇报制度》,于4月18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施行。2月15日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共同参与对《科技经信局项目申报审查制度》修订工作开展集体讨论、研究;2月21日党组会上,班子成员对3月份主题党日暨工会踏青活动方案开展集体研究等。三是调整完成领导班子分工,确定分管人事工作的分管领导;将近三年新招的事业编制通过“一对一”帮扶等措施促其尽快成长;5月15日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会上,各分管领导结合成长经历分享工作感悟,年轻干部结合工作岗位谈心得体会,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对年轻干部们提出殷殷期望。
(3)针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0日局务会上组织学习《区科技经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于3月13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区科技经信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稿,今年以来,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研究29个,均按照要求逐个开展研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要要求研究年度预决算工作,经自查,2023年度预算于2022年11月4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已规范、详细、完整记录会议全过程。
(4)针对“主动担当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2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就项目审核不到位问题主动认领,开展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5月5日党组书记、局长在局务会上就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开展自我批评。二是2月15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区科技经信局项目申报审查制度》修订内容,新增“具体经办和分管负责同志签署审核意见”,并在2023年全省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审查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执行。
3. “工业强区”战略落实有差距
(5)针对“破解工业发展堵点、难点问题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乡镇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个性化、清单化指导,今年以来,发布《工作提示单》《徽州工业》各3期。1-4月累计完成工业产值52.1亿元,同比下降2.3%;累计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位居全市第三。二是常态化开展企业走访,指导企业加大研发,今年以来,鑫友、华塑等3个产品获省级新产品认定,指导19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8家企业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签产学研合作项目4个。三是督促项目业主落实推进节点,抓牢施工进度,集中力量协调解决土地、资金、能耗等要素保障5个,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产,截止4月底,已开工建设47个,5个项目竣工投产;铁人泵业、精锐包装等企业完成“机器换人”7个,实际投资0.82亿元,新增效益1.4亿元,节约劳动力16人。
(6)针对“发挥财政奖补资金撬动效应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局干部联系包保规上工业企业制度,2月8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区科技经信局干部联系包保规上工业企业制度的通知》,对117户规上企业实行“一对一”包保。二是2023年3月14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徽州区科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徽政办〔2023〕4号)经区政府第31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明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当年税收贡献,并通过走访企业、召开会议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5月17日,在全区驻企干部业务培训会上,业务股室负责人对新修订的科创+政策进行逐条解读。三是5月10日对全区59个免申即享项目进行税收、社保等社会贡献核查,奖补资金均未超过社会贡献。四是5月9日,邀请区派驻纪检组走访新诺精工、精工凹印等获得奖补的企业,对奖补资金的使用情况、企业发展现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均为合格,企业发展情况良好。
4. 科技创新职责履行不到位
(7)针对“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拟申报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聚电环保、久石科技2家企业做好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准备。二是2月9日,召开2022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填报培训会议,邀请思科生产力和汇桔科技2家科技服务机构为各乡镇业务骨干讲解统计报表填报注意事项,提高乡镇指导企业填报研发统计报表的能力。2月23日,联合市科技局走访指导圣戈班汇杰、精强建材、楼诚混凝土3家企业做好研发投入归集和统计报表填报。4月23日,带领12家企业参加市科技局举办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会议。三是通过网络、电话、走访等方式积极与国投、浪漫红等企业对接,摸排并登记3个“EPC+”重大项目,1-4月,全区完成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23464.24万元。
(8)针对“科技项目跟踪问效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接各乡镇,跟踪2022年立项的9个区科技计划项目,了解项目开展情况,指导做好验收准备。二是3月14日,积极走访虹光村中药材种植项目基地、伊坑中药材种植项目基地,了解项目发展情况,指导企业做好种植,目前项目效益良好。3月13日,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三是3月份,组织岩寺镇为民服为中心高级农艺师、科技特派员方泽基在岩寺镇翰山、虹光、洪坑、石岗等村茶园里指导茶农正确扦插“粘虫黄板”。3月15日,组织徽州区黄山毛峰产业科技特派团赴徽州区富溪乡和徽州区浮溪人家茶业有限公司开展技术指导。四是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通过线上知识竞答、线下演练、电视新闻等形式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2022年底,在杨村乡组织召开2022年度徽州区农村工匠抗震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加强农村抗震能力指导。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9)针对“未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3月29日党组会研究通过《区科技经信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区科技经信局党组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截至4月底,已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1项次。二是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岗双责”谈话,聚焦岗位职责和权力运行,共谈话人数7人,谈话次数6次。三是组织各股室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重新摸排廉政风险点,共制定廉政风险点14条,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形成权责明确、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于3月13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
6. 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0)针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春节、清明节、五一等假期前常态化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省市区实施细则的学习,4月1日——4月30日集中开展“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区科技经信局“作风建设突击月”活动方案》于3月29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下发施行,同开展4次考勤督查、4次作风建设督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干部执行力、凝聚力、创造力,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分管文明创建、政务公开、财务及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分别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在2023年4月的徽州区创城创卫和全域环境整治工作考评通报中区科技经信局包保的徽商新苑小区评分为96分,位列全区34名(全区85个小区);在5月的政务公开检查中,位列“合格”行列。三是4月26日在局务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每年的工作档案汇总后放档案室统一管理,借阅档案一律履行手续,并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7. 奖补项目管理不严格
(11)针对“项目申报审查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月20日局务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区科技经信局项目申报审查制度》学习,组织业务股室对2019年以来申报资料开展自查,经自查,已全面完成整改并完成分类归档。在今年5月实施的省级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中,严格按照《区科技经信局项目审查制度》执行,做到了一企一台账,并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了公示。二是在2022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局长对项目审批不严格等存在的问题主动认领,开展对照检查,并在5月5日局务会上开展自我批评,4月20日党组书记、局长对工业发展股股长郑小苗同志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完成2022年度财政涉企工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技术升级改造稳步提升,研发创新持续投入,经营情况稳中向好 。
8. 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
(12)针对“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30日,分管领导与财务工作人员共同开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二是财务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共同开展对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显示预算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13)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大节假日前夕,组织全体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细则;4月26日局务会上局分管领导领学《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3月15 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徽州区区直机关会议 培训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徽州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强调相关规定精神。二是经核查,2019年以来报销的午休房支出、党建活动经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均属合规开支,对于附件不全的已按要求完善附件资料;工会会员慰问品发放符合规定要求,见习生均在当时缴纳了工会会员费,可以享受工会福利。三是每月会同财政局会计中心会计共同开展财务检查,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四是4月26日,分管领导与财务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制度。
(14)针对“公务接待审批不到位,公务车辆租赁超规定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大节假日前夕,组织全体干部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细则;5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徽州区区直机关公务活动车辆租赁费管理暂行办法》。二是经核查,公务接待费支出呈批单人数、审批等均符合规定;公车租赁均为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多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集体活动所用,符合《徽州区区直机关公务活动车辆租赁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的公务接待和集体活动租车管理范围,无超规定范围租赁公务车辆。三是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租赁审批程序,对租车信息要求填写内容详实,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均可办理。四是4月26日,分管领导与财务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制度。
(15)针对“维修及采购项目未询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5日在局务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对2019年以来维修和采购项目开展自查,2022年10月开展的办公室改造,按要求开展了询价,今年以来无维修和采购项目。4月1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与财务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提出工作要求。
三、聚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 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6)针对“党建引领工业企业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常态化赴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3月22日、5月5日分别组织新远、锦峰等50余户企业开展党的二十大专题宣讲大会。1月和 2月的主题党日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开展二十大宣讲和惠企政策的征求意见,5月5日“经信微课堂”走进科创产业园参观学习。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徽州区首届“创新之星”评选,评选方案已报组织部门审核。深入企业开展党建引领助推企业高质量,今年以来,源点、东远、金石木3户企业晋级省级“专精特新”行列,至德、中邦孚而道、嘉恒等7户企业入选市级“专精特新”,总数分别为27户和49户,分别位居全市第一和第二。新远、新诺在全省“新春第一会”上获表彰,永新、新远、华惠、恒泰、新诺5户企业成功入选2022年度黄山市民营企业纳税贡献10强、新远、神剑、新诺、华惠、锦峰5户企业成功入选2022年黄山市专精特新企业10强,位列全市第一,在2023年全市“新春第一会”上荣获表彰。二是4月18日党组会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确定了一名党务工作者负责支部会议记录。三是组织谋划2023年党建创新项目,确定主题为:凝聚党建赋能之“气”,强化专精特新之“力”。
10. 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不到位
(17)针对“2019年12月主题党日活动未在规定时间召开且未报备;基层党务工作管理手册未规范填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0日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主动认领,开展自我批评。二是每月严格落实“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3月20日支部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题为《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党课教育。三是2月3日选派一名党务干部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2023年第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确定专人负责基层党务工作管理手册填写,通过3次抽查,结果显示均已规范填写。四是4月10日,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对党员干部提出集体批评,要求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架构示意图已完成更新。
11. 选人用人工作重视不够
(18)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教育宣传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5日局务会上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全文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干部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考察方案提交党组会研究,并按要求公示,完善档案管理。三是经自查,2022年实施的事业单位职级晋升等干部考察全程纪实档案完整。4月26日开展档案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档案意识,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585212;邮寄地址:黄山市徽州区迎宾大道86号,邮编:2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