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交通运输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3次18人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班子成员开展交流研讨6人。4月17日、4月24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指示批示精神、“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论述、可持续交通主旨讲话精神。二是结合2月20日、3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及时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乡村振兴、营商环境、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三是抓好领导带头学、党员集中学、干部联动学,落实“会前一刻钟”学习制度,巡察反馈以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28人次、党组会3次30人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要求。2月14日至4月13分批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轮训、交流研讨13人次,撰写学习心得上万余字。两股室、两中心召开月例会8次,常态化做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交通业务培训,针对交通项目建设、道路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监管、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业务短板重点培训,已开展学习培训40人次。四是落实“学习强国”APP推广使用和学习情况月通报制度,已做好督促通报4次130人次,切实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五是2月20日学习安徽省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大会精神;3月1日制发《区交通运输局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
2. 履行部门职责不够有力
(2)针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4月17日党组会议研究,修改完善《黄山市徽州区“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办法》《徽州区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考核办法》,4月初对各乡镇乡村道路开展一季度督导考核,对通报的17问题督促整改,拨付日常养护和专管员经费41万。二是召开第一季度农村公路路长办及乡村道路专管员会议,组织13名乡镇路长办及专管员开展业务培训,已开展月巡查500余次并做好季度通报;印发《徽州区农村公路“清沟疏涵突击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150公里县乡村道边沟、涵洞垃圾等进行有效处置;落实2023年徽州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有序推进17.193公里预防性养护和大中修项目实施。制发《徽州区公路极端恶劣天气及地质灾害应急保障预案》,调整充实农村公路应急队伍20人、机械16台,储备物资百余件。2月18日,联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1次,处置侵犯路产路权行为10余处、发放张贴公告120份。
(3)针对“巩固交通执法改革成果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治超办工作职责,今年以来,3月3日、3月17日组织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警、城管、农业农村等单位召开联席会、全区治超会3场,听取治超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治超工作。二是成立联合执法队伍,联合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警、城管3家单位分别牵头开展公路治超、工程车渣土车抛洒运输治理、非法改装整治等行动6次。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分别于1月11日、1月20日、2月20日、3月3日、4月18日,联合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警、城管3家单位分别牵头开展公路治超、工程车渣土车抛洒运输治理、非法改装整治等行动5次。一季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起,罚款4.45万元,均为非现案件。交警一季度案件482起警告,无罚款,无扣分。
(4)针对“落实暖民心工程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排查公交候车存在安全隐患的公交站牌共26处,并已立即硬化整改到位。二是完成8座暖民心便民招呼站选址等前期工作,制作完成项目进度表,并按照项目进度表有序推进招呼站、公交站候车站牌项目建设。三是落实“党建+信访”工作机制,按照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反馈的要求,积极做好处置答复,截至目前已受理答复群众来电64个,答复率100%、答复满意度100%。
3. 交通安全意识不够强
(5)针对“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督查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7日、4月24日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月工作例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江西南昌“1.8”、新疆吐鲁番“3.1”等安全生产事故重要批示精神。二是4月19日印发《关于调整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分行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组的通知》,召开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5次。2023年以来,制定《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徽州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提升年”行动方案》等,局主要负责人已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4次、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60余次,检查企业73户、发现隐患问题并协助整改103处。三是对“夏秋百日攻坚大检查”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制定清单,督促14家企业整改隐患35处,整改率100%。四是落实对全区集中在居民区的6家汽修企业烤漆房烤箱拆除工作,同时对全区汽修企业开展再排查行动,目前未发现存在上述安全隐患。五是2022年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行业安全考核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2022年我区未发生一起交通行业死亡责任事故。2023年区交运局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区工作要求,《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及“2023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徽州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本质提升年”行动方案》《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等,深化局安全生产五个工作小组责任,以局安办抓总,局两股两中必结合业务开展具体落实的上下联动机制,开展了一系列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10户,发现隐患问题并协助整改169处,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起亡人责任事故。
(6)针对“山下口老桥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桥两端已采取混凝土封堵方式,机动车、两轮三轮电瓶车等均不能通行,仅满足人员通行需要;同时增设安全提醒标识。二是对2020年桥梁检测报告、图片做好存档。根据要求,2023年将再次对老桥进行检测,相关资料由区农公中心专项保管。完善桥梁数据,已将原老桥调整出省厅数据库,新建桥梁已录入省厅桥梁数据库。加强日常管护。采取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由养护公司结合日常道路养护对老桥例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区农公中心每半年对老桥进行一次察看,必要时请专家协助察看。每三年对老桥进行一次系统检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 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7)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4日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3月13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论述,做好党组履行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听取班子成员专项汇报。二是在清明、五一节日期间、重点时段,常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发送提醒短信、转发通报案例4次,教育提醒百人次。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谈话机制,4月份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7人次,班子成员同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完成“一岗双责”谈话15人次,重点就政治纪律、廉洁作风建设和工作履职方面做好提醒。
(8)针对“防范风险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定期召开的股室、中心工作例会做好部署强调。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工程资金提前拨付资金问题查明实事、讲清原因。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三是按照“三定”方案,明确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重新梳理党风廉政风险点,4月17日经党组会议研究,梳理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风险点24个,规范制定防控措施46条,做到责任到股室、到人员。
5.作风建设抓而不牢
(9)针对“少数干部职工主动服务意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经党组研究,修改完善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纪律及请销假制度》等制度,编印成册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35人次。二是积极做好作风建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区交通运输局干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每周执行,2月16日到目前局带班领导带队督查13次,作出提醒建议18个,对督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即时通报反馈,到点签到、备注说明均按规定落实。三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经常督促提醒的,做好管理监督。股室负责人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审查手续,严格做好审核把关,督促报备备注。
(10)针对“日常作风及效能建设督查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经常性对所属干部职工效能作风、在岗办公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做好纠正处理。巡察反馈以来,运管股对政务中心人员在岗开展督查并填写作风建设督查表3次,重点检查作风效能、“跨省通办”业务落实情况,对办公环境、政策落实作出提醒3次。二是经4月17日党组研究,修改完善《关于治庸治懒治散从严管理干部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开展制度学习、警示教育40人,转发“安徽纪检监察”公众号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百人次。局党组对执行情况每周进行督查,做好督查通报、敲打震慑。三是严肃问责问效手段,对巡察整改期间一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参加会议等违反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行为”的当事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令检查和通报,予以追责问责。
(11)针对“政务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责任到人,4月17日党组会议修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未经审核自行公开造成负面影响而被区级以上通报的,当事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作出明确规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二是4月17日经党组研究,调整一名班子成员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强化审核审查要求,对政府公开和其他各类需公开的报告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未接到2022年度全省政务公开测评问题反馈;巡察反馈以来,共对4个项目公开信息8条,发布信息136条;4月21日对2023年一季度区级网查反馈的2个问题完成整改。
6. 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12)针对“预算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组织领导班子、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相关人员对《预算法》及相关业务政策专题学习,提高对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自觉遵守意识。二是2022年度、2023年度预算编制按财政要求已细化经济科目编制;对2022年我局所有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项目、“四好农村路”运营好项目,执行率达到100%;“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项目执行率达到99.99%;政府采购预算已单列,未发生无预算采购现象。4月17日修订完善《徽州区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局内控领导小组,并开展相关工作,向局党组提出建议。每月局财会人员与区会计服务中心及时对接财务,加强协调,2023年以来,未发生无预算、超预算事项支出行为。三是4月20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就“预算执行不严”问题对局党组作严肃提醒谈话,并要求局党组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水平,确保预算执行到位。4月21日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约谈班子成员。
(13)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月13日第三次党组会组织领导班子、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相关人员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徽州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专题学习,强化局领导及相关人员规范执行财务意识。二是二是对财务支出缺少附件,及时查清事实,补证会议通知、补开正式发票等完善佐证材料,并做进一步说明;对非工会会员发放福利和上级活动优胜者奖励收缴资金并上缴财政专户(账户名:徽州区财政局;账号34001696208050354251;开户行:建行徽州支行);无活动方案和领取人签字业经核实,已做进一步说明;用工会经费支付招待费、7月“送清凉”慰问企业费用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已由行政经费调整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责令检查,目前已整改到位;1月16日局党组就工作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问题进行了研究已要求科室严格执行《徽州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分管领导要从严审批出差事项,力争2023年决算同比减少10%。三是4月4日党组会研究修改完善《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徽州区交通运输局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落实过紧日子精神,严格控制出差等事项审批,尽全力压缩财务支出。四是我局对全局2019年-2021年账务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合同签订不规范、报销审批签字不规范问题及2021年区审计、2022年区纪委检查“三公经费”报销存在的问题均进行了全面整改。五是当事分管财务领导、当事财务人员已对涉及事项作深刻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巡察以来,局党组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局财会人员严格审核(批)每一批报销,未发生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现象。
(14)针对“巡察期间走访查看潜蜀路段公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17日组织领导班子、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相关人员对《徽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的认识,强化工作水平。二是区会计服务中心已将蜀源村观音山(废弃道路)计入“无形资产”账中。同时,我局资产管理系统也及时登记入账。三是全面开展公路资产清查,对我局管理养护公路、桥进行登记;对我局管理客运站,公交站亭等进行清查登记;同时督促各乡镇对承担管理养护职责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入账,以确保账实一致,应登尽登。四是落实在建工程及时转为固定资产要求,待呈许路、东振路审计报告出具后立即转为资产,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账实相符。
7.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15)针对“合同签订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中心;例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内容。二是加强对农公中心项目合同规范审核,对已实施完成的东振路、呈许路项目进行合同复查,发现问题;对将要实施的岩万北路、2023养护工程及(二洞桥、寺坪桥、西坑二桥)危桥改造工程项目,督促项目有关单位规范审核,中心再复核,确保不错一字,做到举一反三。责令当事分管领导作检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一季度,已安排3名农公中心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交通部门组织的学习业务培训4人次,进一步提高中心干部业务能力水平;加强对接沟通,确保合同管理科学规范。
(16)针对“项目设计论证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永佳大道公交站改造提升项目整体框架验收,正在采购显示屏,按照项目进度表和工程质量要求持续推进项目实施,邀请局建管股专家参加对永佳大道公交亭改造项目进行验收。二是召开中心例会3次,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做好运管业务学习培训,邀请农公中心、建管股项目管理专家就项目实施等工作开展专题培训指导1次,切实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水平。做好举一反三,对今年计划实施的暖民心便民招呼站项目在前期初步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再次邀请专业公司实地查看施工现场后,根据地形位置不同进行逐个设计。三是4月21日当事分管领导向局党组作检查。
(17)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4月4日中心例会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安徽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实施,做到早谋划、早开工、早竣工,督促及时按合同支付资金。严格按合同支付,凡是未达到合同约定资金支付进度的不得上党组会研究。三是规范合同约定,涉及资金支付事项做到数量化、精准化。四是4月20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就“个别项目在未竣工验收情况下,提前拨付工程款”问题对局党组作提醒谈话,并严肃要求局党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执行,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加强工程款拨付审查,各项目资金拨付要依据合同严格执行到位。4月21日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约谈班子成员。
8.采购程序不到位
(18)针对“服务类项目、小型建设项目未询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0日结合中心例会学习,加强对招投标及采购管理业务学习,严格依据《徽州区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规定,规范招标采购管理。二是经4月17日党组会研定,制发《徽州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后期拟计划实施的呈灵潜旅游公路(呈坎-蜀源段)提升改造工程和呈阳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有关监理、招标代理事项按照办法实行,坚决防止规避招标行为发生。三是4月20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就“服务类、小型建设项目未询价,直接由局党组会研定实施单位”问题对局党组提醒谈话,并提出要规范招标采购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度执行;要项目精准谋划和资金测算,在交通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过程中,党组班子成员要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严格按纪律办事、按法律法规行事。4月21日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约谈班子成员,同日责令当事分管领导作检查,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
(19)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3月13日党组会议、4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4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会研究部署1次,听取近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二季度机关党建工作。4月18日支部书记就抓党建工作向区委作述职报告。二是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4月19日制发《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三是结合出租车行业“最干净出租车,最文明驾驶员”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利用交通场站、运营车辆资源打造1项党建创新项目并已稳步实施。四是把党建融入交通发展,激发各股室、中心工作抓党建促业务合力,发挥各部门党员先锋示范作用,在驻企帮村、道路服务、安全生产一线提升优化服务水平,推动党建工作做出成效。
(20)针对“领导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团队意识,突出班子“凝聚力”建设,班子成员领着干,巡察反馈以来,党组班子成员分赴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运输服务、乡村发展一线主动服务、监督指导30人次;班子成员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参与决策、讨论决议,切实增强成员责任担当,激发班子整体战斗力。二是增强“扛旗争先”意识,强化实绩导向和实效导向,党组班子成员全力对接市局有关部门,针对交通运输发展和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等具体要求,根据年度考核相关指标,进一步督促运管股、运管中心完善补齐短板弱项。2022年度承担市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交通运输局发展”位列第三、“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考核得分有所提升。三是积极对接,认真部署,5月28日启用徽州公交枢纽站并规范监管。
(2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徽州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党组书记负责制、党组会工作规则,从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对党组研究讨论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组织人事等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并贯彻执行。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各股室、中心上报议题前均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涉及重大事项的认真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确保会前充分沟通酝酿协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运管股、建管股、工会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议事过程中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做到集体决策议决。巡察反馈以来,分别于2月20日、3月13日、4月17日,规范召开党组会议3次,研定事项47个。
10.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抓得不够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4月2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内容。二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3月30日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13位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全部做好问题认领,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三是规范落实每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活动等5次,结合开展党支部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做好帮扶走访、场站服务、文明创建等志愿帮扶活动,书记带头上党课1次,党员互相交流10余人次。
(23)针对“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持续做好2023年度党员先锋指数纪时公开表更新,规范填写2023年基层党务工作管理手册。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完成党员活动室内党员公开承诺栏、组织架构示意图更换更新,更新设置党员活动室贯宣书册、杂志报刊数十册,党支部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11.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25)针对“班子分工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班子成员分工,5月4日对分管人事工作作规范调整。二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执行,及时补充党组会会议记录,对照规定操作流程做好补缺补差。三是2月28日制发并落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培养的工作方案》,划定5名导师对7名新入职年轻干部开展“一对一”“传帮带”培养并出具鉴定意见;5月4日主要领导同近三年来新进7名年轻干部开展集体谈心1次。四是加强编外人员队伍管理,4月17日经党组研究,修改完善《徽州区交通运输局协管员管理考核办法》,实施2022年度考核办法,结合民主测评结果评定优秀协管员5名并落实奖励。五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推荐任用运管股、建管股负责人2名;落实徽州区股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要求,提拔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即时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归档管理。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对办公室、运管股干部2名干部作出交流轮岗调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9-3580008电子邮箱:hsshzqjtj@163.com邮寄地址:黄山市徽州区环城北路14号,邮编:24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