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2日至12月17日,对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扣“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区信访局三楼巡察一组办公室;
(二)巡察举报箱设置地点:①区政府北门门口;②区信访局大楼一楼;③区住建大楼一楼;④区工会大楼一楼。
(三)举报电话:18055917161 ,0559-3511869;
(四)电子邮箱:hzqwlxcz@sina.com;
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徽州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