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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竦塘)

发布日期:2020-04-14 13:52 阅读次数: 收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414日至420日对竦塘村党组织开展为期7日的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竦塘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村组干部。

二、巡察内容

重点查找和发现贫困村落实中央专项巡察“回头看”及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年度扶贫计划制定及落实、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上级职能部门履职、扶贫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尽责、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扶贫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只接受短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丰溪大酒店六楼第二巡察组驻点办公室

(二)意见信箱:区委第二巡察组;

(三)电子邮箱:hzqw2xcz@sina.com

(四)专门值班手机:15385449351(只接受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