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6月22日至7月10日对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区房地产事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区管干部和二级机构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手机,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来访接待地点: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二)意见信箱:1区委巡察办大门右侧;2区政府北门右侧;3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大门左侧。
(三)电子邮箱:hzqw1xcz@sina.com
(四)专门值班电话:18055917161;0559-3511869。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