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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区纪委监委落实三举措,助推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禁令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01-25 15:48信息来源:徽州区纪检委 阅读次数: 收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要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徽州区纪委监委不断拧紧纪律发条,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让“拒酒”成为习惯。

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关于严禁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的规定》,通过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压实工作责任,要求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到违规饮酒的纪律、法律后果及现实危害,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警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期间开展谈心谈话32余人次,签订《承诺书》64余份。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自查自纠。制定《徽州区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督查工作方案》,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检查,目前尚未发现相关问题。下步专项督查组还将结合春节重要节点开展督查,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作为从严监督纪检干部的重要抓手,持续释放刀刃向内、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构建长效机制,促进常治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真正做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自觉。